DB33T 333-2014 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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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大小(MB): |
0.48 |
页数: |
18 |
文件格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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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14-8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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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65.020.20,B05,DB33,浙江省地方标准,DB 33/T 333—2014,代替DB33/T 333.1-2006、DB33/T 333.2-2006.,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,Technical regulation of cultivation for bamboo shoot of Phyllostachys edulis (Carr.) A.et C. Riv,2014 - 05 - 06发布,2014 - 06 - 06实施,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,DB33/T 333—2014,I,前 言,本标准依据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,本标准代替DB33/T 333.1-2006《无公害竹笋 第1部分:产地环境要求》、DB33/T 333.2-2006《无公害竹笋 第2部分:生产技术规程》。与DB33/T 333.1-2006、DB33/T 333.2-2006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,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:,——增加了春笋冬出覆盖技术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章节;,——对原标准中的“第1部分 产地环境要求”放入在造林地选择中,分别对气候、土壤、地形、交通与水源进行了分述;,——原标准中的“第2部分 生产技术规程”的主要内容改成了“造林技术、幼林管护、 材用林改建、成林抚育”四节,并对部分技术进行了更新;,——原标准中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进行了合并;,——对主要病虫害常用方法的表分为病害和虫害2张,并对防治方法进行了更新;,——删除了原标准中的“第3部分 安全质量要求”,增加了鲜笋质量分级附录,本标准的附录A和C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,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,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本标准起草单位: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,本标准起草人:何奇江、陈双林、陈丽华、杨清平、查琳、李迎春、郭子武,本标准代替了DB33/T 333.1-2006、DB33/T 333.2-2006,DB33/T 333.1-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,——DB33/T 333.1-2001,DB33/T 333.2-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,——DB33/T 333.2-2001,DB33/T 333—2014,1,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,1 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相关的术语和定义、造林技术、幼林管护、材用林改建、成林抚育、春笋冬出覆盖技术、病虫害防治技术、鲜笋质量等级和包装运输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,本标准适用于毛竹笋用林培育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,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,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,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,DB33/T 917 春笋冬出毛竹林高效培育技术规程,3 术语和定义,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3.1,毛竹笋用林,把竹笋作为主产品进行生产经营的毛竹林,3.2,母竹,用作移竹造林的种竹,3.3,竹鞭,连接竹株的地下茎,其节上具有根和可分化成笋或鞭的芽,3.4,来鞭,向立竹延伸而来、鞭芽朝向立竹的竹鞭,立竹由来鞭的节上长出,3.5,DB33/T 333—2014,2,去鞭,从长出立竹的竹鞭节上继续延伸生长、鞭芽背向立竹的竹鞭,3.6,秆柄,竹秆与竹鞭连接部位,俗称“螺丝钉”,3.7,竹林结构,与竹林生长量关系密切的林分结构因子的数量组合,3.8,立竹密度,单位面积上活立竹的株数,用“株/hm2”表示,3.9,年龄结构,林分中不同年龄立竹的数量之比,3.10,大小年毛竹林,相邻年份的发笋成竹数量差异大的毛竹林,发笋成竹数多的年份称大年,而相邻年通常发笋成竹数明显少,称小年,3.11,花年毛竹林,各年的发笋成竹数量变化不大的毛竹林,4 造林技术,4.1 造林地选择,4.1.1 产地环境,4.1.1.1 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 3095的规定二级标准要求,4.1.1.2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二级标准要求,4.1.1.3 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,4.1.2 气候,年平均气温12 ℃~20 ℃,一月平均温度2 ℃~8 ℃。年降水量1000 mm以上,DB33/T 333—2014,3,4.1.3 土壤,土层深度60 cm以上,疏松、湿润、排水良好的壤土或砂质壤土,pH值4.5~7.0,4.1.4 地形,海拔500 m以下的山谷、山麓和山腰地带,坡度小于15°的阳坡或半阳坡,或地下水位在80 cm以下的平地,4.1.5 交通与水源,交通方便,近水源,4.2 整地,4.2.1 清理林地,砍去造林地上的灌木、低值乔木,适量保留价值高、生长良好的乔木,4.2.2 带状整地,沿等高线带状开垦造林地,带宽和带距为3 m~4 m,整地深度30 cm,并清理林地,清除树蔸、大石块。造林后1 年~2 年轮流垦完未垦带,4.2.3 块状整地,按造林密度定点块状开垦,大小为2 m×2 m。整地深度30 cm,清除树蔸、大石块。造林后1 年~2 年逐步拓展开垦范围至全垦状,4.2.4 全面整地,全面开垦造林地,适用于坡度10°以下的造林地,4.2.5 挖穴,穴长80 cm~100 cm,宽40 cm~70 cm,深40 cm~60 cm,穴长边与等高线平行,4.3 造林,4.3.1 密度,600 株/hm2~900 株/hm2(40 株/亩~60 株/亩),4.3.2 季节,初冬和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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